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在前期北京市、苏州市、唐山市、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和上海市需求响应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特色,建立长效机制,更好发挥试点的引领示范作用。
《通知》指出,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引导、鼓励用户实现用电在线监测,推广电能服务,为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建立技术支撑。鼓励、支持发展电能服务业,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优秀电能服务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并鼓励用户实现用电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电网企业要大力支持试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地区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
《通知》还指出,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创新试点资金使用方式,除支持项目实施、平台建设和能力建设外,还可支持投融资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融资、建设和运维,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等。